更新时间:2018-07-18 15:20作者:三水老师
遂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联系电话,2018年遂宁市劳动仲裁申请书联系方式
遂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 629000 0825-5863189
船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遂宁市船山区盐关街87号 629000 0825-2711216
安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遂宁市安居区行政小区劳动保障大楼 629000 0825-5820886
蓬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蓬溪县迎宾大道168号 629100 0825-5392129
射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射洪县县城同仁路141号 629200 0825-6624127
大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大英县天星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629300 0825-7823060
提出申请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提交材料
登 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