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1:07作者:李天扬老师
目前嘉兴全市共有各类幼儿园300多所,在等级上更是划分了6个档次,各级各类幼儿园参照的收费标准也不同。为了使幼儿园收费更规范,日前,根据国家、浙江省有关文件规定,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嘉兴市本级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市本级范围内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都将按照这个细则来进行收费。《实施细则》在原收费政策的基础上在6大方面作出了调整,包括调整幼儿园收费的等级设置等。
记者了解到,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足、幼儿园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为此,2011年底,国家制定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去年,我省又根据这个《办法》制定了《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并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嘉兴的情况是,一直以来,市本级幼儿园存在公办、民办两大类,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得不到有效补偿,与公办幼儿园相比缺乏竞争优势。由于民办幼儿园不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成本补偿方式,仅通过高收费的单一方式补偿会产生生源流失的现象,致使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为让更多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在同一起跑线竞争,从去年开始,我市加大对幼教的投入,增设公益性幼儿园收费标准,对民办公助幼儿园按等级进行相应水平的成本补偿。
即将执行的《实施细则》,除了要求市本级各级各类幼儿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的相关收费政策外,还对市本级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的部分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统一了标准,从而更加合理、透明。
《实施细则》的一个亮点是,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调整了等级设置,解决了多年来收费标准与幼教管理评定等级不相符的现状。今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四个类别收取,省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430元、省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330元、省三级幼儿园每生每月250元,准办幼儿园每生每月150元。民办公助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按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上限自主制定标准,不得上浮。
“在此基础上,为了满足部分家长的需求,鼓励幼儿园在办好大、中、小班的前提下,如条件允许,可利用空余资源开设托班。今年新增了托班(小小班)及全托(寄宿)班收费标准,即分别可在同级收费标准和日托收费标准的50%以内上浮。”市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说,比如说一家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以前办托班的积极性并不高,因为在与大、中、小班同等收费标准下,办托班要付出的成本更高。此次允许收费上浮50%以内,意味着这家幼儿园如果办托班(小小班)的话,每生每月最高收费可达645元;如果办全托(寄宿)班的话,每生每月最高收费967.5元。以此更好地解除部分照看幼儿有困难家庭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