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09:46作者:王华老师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国成立的纪念日。这里应该说明一点,在许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l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有数十万军民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其实,人们头脑中的这一印象并不准确。因为,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典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而不是开国大典。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早在当年10月1日之前一个星期就已经宣布过了。当时也不叫开国大典,而是称作开国盛典。时间是1949年9月21日。这一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毛泽东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上所致的开幕词中就已经宣告了新中国的诞生。
那么10月1日是我国的国庆节,这一节日是怎么确定的呢?来听专家介绍国庆节的来历。
国庆节的设立来源于国庆日的确定。1949年10月1日14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宣布就职。会议决定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同日15时,首都30万军民齐集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
在1949年10月9日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上,鲁迅的夫人许广平委员发言说,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毛泽东说,我们应作一提议,向政府建议,由政府决定。1949年12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规定每年10月1日为国庆日,并以这一天作为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日子。从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就成为全国各族人民隆重欢庆的节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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