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02:39作者:王华老师
为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和生产一线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截至2017年3月21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先后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须符合优秀工人或优秀农民的条件。
优秀工人条件:截至2017年3月21日,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的人员。
优秀农民条件: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的人员。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7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