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8 14:03作者:王新老师
淄博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至900元,是全省最高档次,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12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淄博结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将失业保险金统一从每人每月830元上调至900元。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今年7月份以后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执行新标准予以补发。
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后,全省标准分为3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月900元、850元、800元,淄博执行全省最高标准,即每人每月900元。此前,淄博执行的标准为每人每月830元。据了解,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自2009年来连续第6次上调,并始终保持在全省最高档次。同时,对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
如何计算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金领取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