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22:41作者:王华老师
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今起可申请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获悉,我市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预计2016年约30万家企业符合申请条件,实际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减负额度为20多亿元。
“享受稳岗补贴的对象为企业,包括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稳岗补贴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吴军军介绍,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该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市失业保险参保974.69万人,2015年约17万人次领取失业保险金。吴军军说,稳岗补贴政策向前追溯到2015年,执行至2020年底。也就是说现在企业可以一并申请2015年以及2016年的补贴,符合条件的一并拨付补贴。预计约30万家企业符合申请条件。吴军军提醒,企业不申报则意味着自行放弃享受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市社保机构门户网站(www.szsi.gov.cn)申报系统,进行稳岗补贴申报。每年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015年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市社保机构自申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台信息比对,完成对申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的审核。因企业信息不准确导致系统无法自动比对审核的,企业需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前往注册地的社保机构修改信息,并再次进行申报。
经公示、审定后,于当年10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企业的社保缴费账户。2015年符合条件企业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前。
在强化基金管理方面,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切实履行社保稽核、劳动监察职责,发现企业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违法手段骗取稳岗补贴,或未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的,将依法追回或责令改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并报送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