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4 17:17作者:才子老师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东营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调整为950元,这也是我市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9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并保持全省最高档次。
本次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是在综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由现行的每人900元/月提高到950元/月,重点用于帮扶“4050”人员、夫妻双方下岗、“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失业特困群体。
新发放标准上溯至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予以补发。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按每人229.5元/月的标准代缴医疗保险金,失业人员个人不再缴费。
通过本次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我市失业人员全年可领取失业保险金11400元、免缴医疗保险费2754元,享受待遇总金额达141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