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16:37作者:王新老师
长沙失业保险新政出台
费率降至2%,待遇提高5%
创业人员可一次性领取,裁员少的企业可获稳定岗位补贴
市民王磊在今年6月失业后,经过两个月筹备,租了店面做起了饮食生意。按政策规定,他可以领取两年失业金,现在生意刚起步,急需用钱,他最希望的是能一次性领取失业金。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近日长沙出台《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这其中便有一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可以将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严格按照《办法》实施。
提高待遇
保险费率降至2%,待遇提高5%
《办法》规定,从2016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对于今年3至9月(仍按老标准缴费)多缴的部分,将从10月开始抵扣。保险费率降低,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反升。《办法》明确,从2016年7月1日起,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这意味着我市失业金标准由每月1000元增加到1063元,每月每人提高63元。”市人社局失业保险中心负责人介绍,对于完成了签到手续的失业人员,7月和8月的提高部分已补发到位;9月失业金也将在本月30日前发放到位。
防范失业
稳定职工队伍企业可申请稳岗补贴
为有效防范失业风险,激励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用人单位,《办法》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简称稳岗补贴)。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上年度裁员比例低于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等三个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40%-50%。人社部门表示,符合要求的企业在国庆之后可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表格,按流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