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7:16作者:李天扬老师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及失业登记证明书》;
3.《就业(失业)证》或《劳动手册》;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5.若档案存放于人事部门的代理人人员须带人事部门出具的档案代理证明;
6.若是劳教释放人员还须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释放证明。
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申请→窗口受理→经办人员审核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办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绍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地址:马臻路45号市就业局一柜通窗口
咨询电话:88907087、88907576、88907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