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0:38作者:才子老师
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日前从定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失业保险费率已由原规定的3%下调至2%,参保单位每年直接“减负”500多万元。
据介绍,费率下调后,用人单位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每年平均减少缴费104元,受益职工达3.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