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22:39作者:王华老师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1、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及调整。
2、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110元,调整幅度为10.3%。具体来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3、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上调多少?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848元调整到958元。
4、什么时候执行?
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附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就发[2015]4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修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110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122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