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22:16作者:王新老师
【受理机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期限】:办理失业登记60日内
【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具体期限视参保时间而定)
(一)深圳户籍参保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领取深圳失业保险金: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3、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4、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5、原工作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非深圳户籍参保人符合以下新增条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异地务工人员也可领取。(非深户籍员工)
2、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3、非“自愿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职工
注意:符合以上新增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