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21:56作者:李一老师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2%惠及60余万贵阳参保人
近日,国务院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3月10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政策出台后,我市超过61.23万人将因此受益,不过缴费的具体比例如何实施还待确定。
据了解,失业保险费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依照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缴费基数一般与个人工资收入挂钩,由企业代为缴纳。在失业保险的缴交方面,因参保职工的户籍所在地不同,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比例也不尽相同。贵阳本市城镇户口缴纳失业保险,由个人缴纳1%,单位缴纳2%。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贵阳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1.23万,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超5亿元。此次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将涉及贵阳60余万参保人。但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如何,还将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市人社部门表示,一旦贵州省确定相关政策,贵阳也将遵照实施。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相当于是国家为企业和员工减负的一项优惠政策,尽管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但个人待遇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凡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均可申领失业金,领取标准为每月875元/人。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时间来决定,最多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