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08:09作者:王新老师
邢台市失业保险金3月起上调
2月2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3月1日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上调。调整后,全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增至900元,最低标准增至650元,分别提高80元和70元。
据市失业保险处处长安玉清介绍,全省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分为四档,由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同,我市各县市区的计发标准也不同,涉及其中的二、三、四档。具体标准是,第二档按累计缴费年限划分失业保险金在770元到900元不等,第三档按累计缴费年限划分失业保险金在710元到830元不等,第四档按累计缴费年限划分失业保险金在650元到760元不等。
如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需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