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7:53作者:王华老师
蚌埠市:促进就业政策问答(60问)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作用?
1、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2、进城求职农民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符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3、就业援助对象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
4、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用人单位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劳动者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等事务以及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6、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是什么?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劳动者在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求职登记时,均可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到什么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答:1、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区工作站)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2、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乡镇事务所)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前在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取得毕业证后在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劳动者在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5、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
6、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7、《再就业优惠证》、《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未上缴的,应将原件上缴。
五、我市哪几类人员进行就业登记?
1、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
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六、到什么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1、用人单位新招用劳动者,应统一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办理就业登记应提供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蚌埠市用工增加(减少)登记表》、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