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57作者:李一老师
南京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
办理部门: 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承诺时限: 1 工作日
办理时间: 每月5日前申请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
联系电话: 86590805
监督电话: 86590806
服务指南:
一、本市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有应领取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符合一次性领取条件的人员,可于每月5日前到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的申报手续,填写《南京市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三、一次性发放的失业保险金不包含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受理条件:
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有应领取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市失业人员
常见问题:
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
答:本市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有应领取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