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57作者:李天扬老师
日照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10月30日获悉,根据上级要求,考虑到物价上涨 、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80元提高至85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将惠及目前正享受待遇的4479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基金预计每月多支出31.35万元。7月至今已按原标准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人社部门将予以补发待遇的差额部分。
今年以来,日照市人社部门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在实现了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双增长的同时,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为使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充分保障,日照从2007年连续8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2006年的每人每月195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月850元,增长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