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14:05作者:三水老师
第一篇
20XX 年9月6日至10月29日,我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本科毕业实习。实习期间,我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遵守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保守审判秘密,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官交办的工作,收获颇丰,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在此顺便对法学院以后的毕业实习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实习概况
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毕业实习欢迎会上,我主动选择到行政庭实习。行政庭领导安排郭修江副庭长作为我的实习导师,由王华助理审判员带我办理各种具体事务。在实习中,我严格要求自己,落落大方,以学习的态度做人做事,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与人文明交往,展现出海南大学法学院学生的良好形象和素质。两个月间,我参加了许多案件的开庭审理,先后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华、美兰、琼山、秀英等基层法院观摩庭审,真正从课本走到了现实,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地了解了行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一些庭审的举证、质证、认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适用问题,同时还配合法官和书记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二、实习收获
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时,我感觉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所进行的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正地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此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三、实习不足
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正走进社会,我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因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案件多为二审上诉案件,没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二是没能带动同一庭内另一办公室的同学积极参与各种具体工作,致使工作任务分配不够均匀,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三是没能与高院其他庭室的实习同学进行广泛交流,实习内容相对单一,不能对法院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有全面的了解;四是没能与不同法院、检察院的实习同学交流实习经验,对全省司法系统的整体情况了解不多;五是在某些社交场合显得比较单纯,学生气较浓,没能很好地配合法官的活动;六是白天活动较频繁,晚上在教室学习感到比较累,考研复习效率不够高,不能做到实习与考研齐头并进。
四、实习建议
结合本次实习的分配安排、具体进行和考核评比情况,我对法学院以后的毕业实习工作提几点建议,以利于每一个同学在实习中真正增长知识,达到最佳的实习效果,从而提高法学院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具体建议是:第一,用计算机随机分配学生的实习单位,使每一名同学能够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参加实习;第二,开通法学院实习热线电话、网上实习信箱,让每位同学能够及时与学院保持联系,以便解决实习中遇到的紧急情况;第三,召开实习中期总结大会,使不同实习单位的同学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实习心得,及时分析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第四,建立健全高效度的实习奖惩机制,细化实习成绩评价标准,并严格依据标准对每一名同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降低人为主观因素的参与程度。
第二篇
1实习背景
1.1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方式,通过接触和参加实际工作,充实和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培养综合应用的能力,为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通过在实习工地所见将自己所学的知识系统梳理,构建自己的体系。具体目的及任务是:
1、了解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造特点、建筑作法,了解该建筑物的墙体类型、结构布置、细部构造及施工特点。
3、了解该建筑物板、梁、柱等的类型,配筋方式及其与墙、梁的连接构造,了解楼地面、屋面构造及顶蓬构造特点。
4、铺面砖的方法。
5. 总结自己所学的知识留下宝贵经验财富。
6. 对工地中老师的讲解转化成自己的认知了解成为自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