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02:21作者:李天扬老师
育保险制度是指国家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用于化解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所产生的收入损失风险,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重庆生育保险政策你知道多少呢?以下就是高教网小编给你做的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重庆生育保险政策:
根据最新《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一)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二)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为98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三)更多生育保险事宜,可咨询社保部门。请拨打12356电话咨询。
重庆生育保险各报销点
可以带上相关证件去各个区县生育保险期限经办机构报销,也有的单位职工可以把报销凭单和证件交给人事,人事代为办理。
重庆公务员生育保险报销费用:通常公务员上5险1金其中会包含生育险,如果是3险1金其中没有生育险。重庆男性生育保险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