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3 23:14作者:李天扬老师
重庆市二胎最新政策方案文件,2016年重庆市二胎申请指南抢生罚款标准
2014年3月26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从立法层面明确了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以下简称“单独两孩”)的规定。也就是说,从今天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两个子女。
所修改的内容:
一是将第一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者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修改为两项进行表述,即第一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第二项为“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其目的是为了突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
二是删除第六项规定中的“烈士独生子女”和第七项“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规定,因为单独两孩政策已包括了这些规定的内容。
三是对该条款的各项序号做相应调整。
实施时间:
修正案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不管怀孕的时间,只管生孩子的时间。也就是说,假如修正案今天通过,今天就开始执行,今天以后出生的单独两孩就是合法的。
重庆市卫计委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需符合三个条件。
适用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卫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适用单独两孩政策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
王卫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再生育时视为独生子女。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本人曾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为现存唯一子女。
3、本人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证据表明有其他兄弟姐妹的,或者为养父母依法收养的两个及以上子女中现存唯一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