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2:16作者:李天扬老师
东莞生育保险新政出台,超出目录药品不能报销
东莞生育保险新政策本月实施以来,一大波“准妈咪”在市内各定点医院里,办理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不少人已享受到了产前检查费报销的新待遇。记者昨日从市社保部门了解到,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孕、产妇的生育医疗费用如果超出上述规定,是不能报销的。因此,“准妈咪”们产前检查报销金额会存在高低不一的现象。
产前检查报销金额各不相同
陈女士日前在东城医院门诊做了就医确认后进行产前检查。她的产检医疗费用总额187.72元,生育统筹支付也就是社保报销金额为163.72元,即需自费24元。其实,按照新政,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100%报销,陈女士自费的24元为超过目录、标准之外的部分,所以不能报销。
怀孕37周的刘女士,享受的报销费用就没有那么“着数”。办理了就医确认手续后,刘女士在企石医院门诊部做了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总额为192.35元,生育统筹支付即社保报销仅有77.85元,需自费114.50元。
同样都是产前检查,怎么报销的金额会高低不一呢?对此,市社保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解释称,产前检查报销比例高低不一,原因在于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如果孕、产妇的生育医疗费用超出了上述规定,就不能报销。
生育保险新政刚刚开始实施,对于一些“新手孕妈”来说,新政突然降临,不知道应该先做什么?市社保局在“东莞社保”微信公众平台提醒,孕妇确认怀孕后应先到计生部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进行计划生育登记。只有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登记数据已传输到社保局,才可以在医院进行就医确认和报销。
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院产检或分娩住院的,须主动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及《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第二联,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后,才能在定点医院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手续。
生育津贴浮动性较大
新的生育保险制度改变了原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按一次性定额支付的方式,改为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按照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因此,生育保险新制度相比原来的政策,生育津贴部分的弹性会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