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9 10:56作者:王新老师
新生育保险办法实施,职工分娩选院更自由
佛山市社保局副局长梁丹怡带队上线网络访谈,回答市民和网友对生育保险方面提出的问题。记者从社保局了解到,本月1日佛山新的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开始实施,其中,新办法比原办法顺产的人均生育津贴增加了约150元,难产增加约1800元,职工分娩可以更加自由选择医院。
问:产检医院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在快生了,朋友建议我到市妇幼分娩,这对我以后领取生育津贴有影响吗?
佛山市社保局回应:没有影响。生育津贴是为了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对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的一种补偿,是发给单位的,和在哪家医院分娩没有关系。
问:新的《生育保险办法》实施后,产假时间如何计算?
佛山市社保局回应:新的《生育保险办法》具体可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如下:
(一)女职工生育津贴假期计发天数: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津贴假期计发天数: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因计划生育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按照本条第(一)项流产假期计发天数计算。
问:参保人怀孕后,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享受生育医疗报销?
佛山市社保局回应:参保人一旦确诊怀孕后,一定要先去自己户籍所属镇街计生部门办理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然后到自己选定的产检医院办理就医确认凭证,这样产检发生的费用才可在现场结算,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之前的生育医疗费用不可以报销。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时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带好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问:生育保险中有一部分是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那是不是在所有医院里面的报销金额都是一样的?能够报销多少?
佛山市社保局回应:办理就医确认凭证后在市内选定医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在选定医院实报实销,没有支付限额,支付比例一样。未办就医确认凭证及办理了就医确认凭证但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或市外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局申请零星报销,正常分娩3000元、剖宫产5000元,低于标准的按实报销,高于标准的按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