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7:23作者:王新老师
报销条件说明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含1年),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生育规定;
3、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期限的,即: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机构不予受理。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和生育医疗费。详细情况如下:
一、计划生育手术费: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审批在境内异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手术费。
二、生育医疗费:
a、参保职工因急诊(包括分娩、产科疾病、流产)在非选定医院发生的属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b、经审批在境内异地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分升的医疗费用;
c、产假期内因产科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d、其它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报销说明: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生育险报销常见问题
【问题】:我是农村户口的,去年已生育有一男宝宝,由于社保没有买满一年所以没能报销,现打算明年在生一个小孩,属于超生的,请问可以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吗?
【回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第二胎属于超生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只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问题】:我是外地人,在广州工作参保时间已超三年,现在我老婆怀孕5个月了,但是她没有买社保。听说有的地方男员工买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一半医疗费,请问广州有类似政策吗?我这种情况能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吗?如果能的话需要哪些资料?
【回答】:您好!目前的广州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保女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即女职工需要自身参保才能享受待遇。所以您不能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问题】:我在广州已办理了就医凭证,33周时已回老家待产,在老家一直都有办理农村医疗保险,并可报销分娩时的部份费用,不知在广州医保局报销时提供发票及清单的复印件或其他需提交的资料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