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9 19:10作者:王新老师
二胎符合政策可享生育保险但不享受30天晚育假
随着“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出台,生二胎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话题。近日,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符合生二胎政策的夫妻也可享受生育保险。
据了解,我区单独夫妇依法生育二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和要求,与生育第一个孩子基本相同,都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报销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是审核是否持有生育服务证,符合政策经审批可以生育的,都可以报销。在二级医院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都可以联网结算。在其他医院生育的,需携带住院发票、门诊发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证明、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账号、诊断证明、出入院记录、与门诊发票对应的产前检查报告单、住院清单,到区社保局生育保险科进行申报。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都可享受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待遇,但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由于生育津贴与产假时间挂钩,这也意味着,生二孩女方会少30天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