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50作者:王华老师
超生二胎罚款出新条例 天价罚款难再现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日前发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较2002年施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多方改变,其中首次明确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知多少?
超生罚款标准,是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费用所依据的标准。
新《条例》发布之前,社会抚养费征收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根据200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新《条例》拟明确规定,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并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社会抚养费征收最高标准被限定在不高于年人均收入的3倍。
新条例规范了征收主体,乡镇级政府再无处罚权
在200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新《条例》规范了征收主体,限制了委托征收权限。明确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征收机关)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征收机关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工作。这意味着,乡镇或街道一级不再承担征收权利,而只负责调查取证工作。
新条例之前部分地区超生二胎需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标准
北京市: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