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47作者:李一老师
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明细表
注:
1、如配偶一方在军队工作,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开具军官证号码与身份证号码同属一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如婴儿在国外出生,需提供外文相关材料的原件、翻译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外籍人员目前只能申领生育津贴,不办理晚育津贴及引、流产津贴;
4、在中国地区生育的外籍人员方可办理申领(在国外生育的外籍人员可递交社保试试);
5、外籍人员申领生育津贴最多支取2次;
6、复印件须字迹清晰可见,印章清楚,不可缩印,不可以拍照形式打印,否则退回不予受理,另上述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如纵向复印左侧需留出3CM边距(装订使用),如横向复印顶侧需留出3CM边距(装订使用),另原件需1:1复印;
7、建议于生育(或流产)月的次次月以后申请津贴(例1月生育,3月递交申请);
8、生育前未满连续缴满9个月,需生育后连续缴满12个月后再申请;
9、由于社保中心刚刚实施外籍人员申请生育津贴业务,故审批要求等细则一切已社保中心为准;
社保单开户(社会保险以公司名义在社保中心独立缴费)客户的员工请注意:
1、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您所在单位的公章;
2、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您所在单位盖章的《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原件2份。
如您希望了解生育费用报销所需的材料,请点击以下链接:《中智公司医疗保障报销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