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42作者:李一老师
北京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领取条件材料及申领流程
1办事说明:
1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1申领条件
1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1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1所需材料
11.《结婚证》
1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13.《婴儿出生证明》
14.《医学诊断证明》
1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1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17.补充:1至5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申领流程
1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12.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1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1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 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1产假天数
1女职工正常产假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另外,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按照上述规定,您一共可以休135天产假,或者您休105天产假,您爱人休30天奖励假。
1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1生育津贴待遇标准
1相关说明
1晚育津贴
1北京市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1办事机构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