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36作者:才子老师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许多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想通过媒体了解生育保险相关细则,9月5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武继红。
记者: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遇应具备那些条件?
武主任:用人单位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
记者: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女职工生育应享受那些待遇?
武主任: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贴。
记者: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女职工享受生育及计划生育是否享受生育津贴?
武主任:不享受。
记者: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如何计法?
武主任:以本人当年月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法。
记者: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女职工享受生育假期如何计算的?
武主任: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日;难产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记者: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武主任:参加女职工发生的医疗费实行限额支付,限额一下的据实支付,超出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具体限额标准时,正常产支付1300,难产支付26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记者: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享受护理假期津贴应具备哪些条件?
武主任:已参保的男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并继续缴费的;属于晚育的;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男职工。
记者: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保险费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武主任:参保职工连续缴费一年以上的;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2016年7月1日以后发生生育医疗费的。
记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应具备的条件?
武主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满一年以上的;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016年11月1日以后发生生育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