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31作者:王华老师
打破城乡差异职工个人不缴费
《细则》彻底打破以前因城乡差异、区域不同的生育保障限制,实行统收统支的模式和六个统一的业务管理标准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简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雇工)
参保单位职工将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的医疗费、计划生育的医疗费以及生育、计划生育手术相关并发症住院医疗费
近日,根据市政府出台的《遂宁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制定了《遂宁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市以前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不再执行。
《细则》彻底打破以前因城乡差异、区域不同的生育保障限制。
进一步完善了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增强生育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细则》规定,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行统收统支的模式和六个统一的业务管理标准,即统一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统一经办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管理、统一缴费费率、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服务标准。
费用如何管理?
实行统收统支的模式和六个统一的标准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细则》对参保对象类型、缴费费率、参保待遇、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一是参保范围广。参保对象基本涵盖我市所有的劳动者。二是费率调整活。全市根据生育保险运行情况对缴费费率作动态调整,确保生育保险基金能够满足我市参保人员的需要。三是待遇规定细。对参保人员从产前、产中、产后等多个阶段应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进行了详细规定,切实保证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监督管理严。
参保对象是哪些?
参保范围广,基本涵盖我市所有的劳动者
如何参保缴费?
缴费零负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根据《细则》,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简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雇工)。用人单位以当月在职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为基数,按0.5%的缴费费率,缴纳当月的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