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30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解答
公司员工生完孩子到社保局申请生育险报销,却被告知需报销得提前到社保局备案,这是怎么回事?日前,王先生致电本报称,他所在公司的一位女员工在怀孕后,他曾向社保局咨询可否报销生育险,当时得到肯定答复。但员工生完孩子再打电话咨询时,却被告知应该在怀孕3个月后提前到社保局备案,否则报销不了。
王先生是重庆正武艺术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去年公司一位女员工怀孕,虽然单位为这位员工购买了生育保险,但不知报销的具体金额,他便去到渝中区社保局咨询报销的具体事宜。
当时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这位员工是剖腹产,那么可以报销一万多元。但现在孩子出生了,再打电话去咨询,社保局告知我必须在怀孕3个月时备案,没有备案就不能享受生育报销。王先生对前后说法的变化感到很不满。
记者走访了渝中区社保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确实有怀孕3个月内需到当地社保局备案这一规定,但渝中区社保局为了方便市民报销,规定在渝中区参保的市民,在生完孩子之后3个月内,只要带齐资料到渝中区社保局,依然可以办理报销手续。
记者了解到,主城9区除了渝中区外,还有江北区和渝北区等地也不需要办理孕前登记手续,市民只需要产后三个月内,带齐材料前往社保局便可以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手续。
各区要求不同市民应提前咨询
报销生育险,需提前到社保局备案这项规定,出自于2005年的《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
该《通知》规定,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应由本人或其委托人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证明》,并选定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分娩。证件包括:《(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如委托他人代办,还应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另外,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这项政策是为了社保部门更好地为群众搞好生育保险报销工作。渝中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但是市民在登记之后不一定会去当初登记的那家医院生产,这就会为后面的报销工作带来麻烦。所以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们就没有实施这项登记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