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27作者:王华老师
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当天生二胎算不算超生?
去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启动单独二孩政策。浙江台州一对夫妇在当天生下的孩子,被计生局认定为超生,需缴纳20万元罚款。这对夫妇就此于今年6月9日上午诉至台州市黄岩区法院,要求认定孩子符合政策,不属超生。据悉,法院已经接受了立案材料。
政策出台当天生下孩子算超生?
浙江台州的刘丽(化名)是独生子女,去年12月28日她在当地人民医院产下一名男婴。这个比预产期早了两个月出生的孩子,除了给父母带来欢乐,也带来了一些麻烦。台州市黄岩区计生局认定孩子为超生,于2016年3月8日向刘丽夫妇下发社会抚养费征缴通知,要求缴纳2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以补偿这个超生男孩未来将消耗的社会资源。刘丽夫妇收入不高,无力缴纳这笔巨额费用。
无奈之下,夫妇二人四处求助。有朋友指点他们说,2016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夫妻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孩政策。
我是独生子女,既然国家政策在我孩子出生时就已经出台,那我怎么能算超生呢?刘丽有些庆幸。
特事特办是一纸空文?
另外,刘丽还查到在2016年1月18日,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小组曾召开会议,并决定在2016年1月17日之前未接到征缴通知的单独家庭,可以在6月30日之前补办手续,特事特办。
为此,刘丽先是去为自己办了独生子女证,证明自己家确实是单独家庭,1月24日,她顺利拿到了想要的证件。接下来为了赶在6月30日之前为孩子办理合法手续,去了计生局好几趟,可对方告知只有怀孕未生的才能特事特办,像刘丽这样生下来的不算。
可我要是没生,计生也不能给我开罚单啊!照这么说,哪里有符合浙江省补办手续条件的家庭啊?刘丽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