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24作者:王新老师
北京关于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的相关信息如下:
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2.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3. 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会给)及复印件
4. 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两份
5. 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两份
6. 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7. 医院检查的交费凭证(收据和小白条)
以上材料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
产前检查部分实报实销最高报销1400元
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晚育津贴
晚育津贴可由女方或男方享受,当然对于我们来讲谁缴费的工资基数高就由谁享受了。
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表一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通过女方公司报销。
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还要提交结婚证及复印件
晚育津贴=享受晚育津贴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
女方未上生育保险男方上了生育保险的也可领晚育津贴,由男方单位填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