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1:22作者:才子老师
杭州单独二胎新政策常见问答
1、我的二宝1月15日出生,距离新政策出台就差2天,能不能补办再生育证?什么是特事特办?
答:按照政策,浙江从1月17日开始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此前已经出生的单独两孩,属于违法生育,不能补办再生育证。特事特办指的是为1月17日已怀孕的夫妻在6月30日前尽快办理再生育审批。
2、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妹,但妈妈只生我一个,我算独生子女吗?
答:按照政策,这种情况并不算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前死亡。
3、单独两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答:①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因须收回注销);
⑤夫妻近期二寸合照3张;
⑥独生子女身份证明。
浙江省杭州市已于2016年1月17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杭州单独二胎新政策内容和办证指南如下:
一、杭州市单独二胎政策内容
将杭州市双方或一方为杭州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二、可以申请杭州市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杭州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