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3 04:30作者:王华老师
01:在花都区常住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有哪些途径申请入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我区必须首先保障每年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如果非穗籍适龄儿童确实需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可根据“多渠道、分步骤”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
(1)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广州市政策性借读生条件(含人才绿卡)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可直接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向属地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3)不属于以上入学范围,但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4)联系民办学校入读。
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为孩子报读民办学校来解决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02:什么是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他们可以享受什么入学政策?
答: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是根据广州市每年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花都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入学优惠政策。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含人才绿卡),详情可查看广州市教育局或花都区教育局官方网站的最新规定;
(2)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政府重点引进和扶持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子女和高校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子女,花都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子女)。
详情可咨询企业所属的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
符合以上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在学位可满足本地户籍需求的前提下,由辖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需参加积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