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1:23作者:才子老师
2018年盘锦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盘锦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2017年盘锦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890元,月平均工资为3824元。
2018-2019年盘锦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本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4元)的300%(11472元),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4元)的60%(2295元);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4元)为缴费基数。即2018年度盘锦市在职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229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1472元。
2018-2019年盘锦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6%,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4元,个人缴4元。
2018-2019年盘锦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盘锦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盘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4元)来确定,有两档,分别是60%档、100%档,对应的缴费基数为2295元/月、3824元/月 。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盘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4元)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