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1:14作者:王华老师
2018年梅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梅州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根据梅州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梅州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在每年7月根据上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广东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20元。
梅州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186元。
广东省政府公布的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
2018-2019年梅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除以领取月数确定。低于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按40%(2667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2000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除以领取月数确定。低于2017年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359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797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失业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除以领取月数确定。低于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1410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797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梅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