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1:31作者:李一老师
根据南昌市社保相关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年度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进行实时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年度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进行实时调整。
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429元,2017年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0017元。
2018-2019年南昌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15357元)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071元)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17504元)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0%(3501元)确定。
例:
职工小江2017年月平均工资8888元,小江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为8888元,在基数上下限的范围内。
职工小谢2017年月平均工资2888元,因为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所以下限基数作为小谢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3071元,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3501元。
2018-2019年南昌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