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1:30作者:李一老师
此次调整是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规定7月1日起六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根据上年度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7927元(5661元/月)。
2018-2019年六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16982元/月),下限(3396元/月)。
2018-2019年六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2元,个人不缴。
2018-2019年六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六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安徽省2017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397元/月)、70%(3963元/月)、80%(4529元/月)、90%(5095元/月)、100%(5661元/月)确认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月缴费基数按照安徽省2017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397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2018-2019年六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单建统筹6%或统账结合9%
医疗救助金:个人缴12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