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1:20作者:王华老师
2018年南宁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南宁市社保局各城区管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1.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联系电话:2800185。
2.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联系电话:5610560。
3.西乡塘管理部:科园东5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3169352。
4.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联系电话:4813275。
5.邕宁管理部: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联系电话:4792351。
6.良庆管理部: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联系电话:4724819。
7.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武华大道35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联系电话:6396026。
8. 局本部征缴科:东悦巷6号一楼,联系电话:5886502。
对外办事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南宁市各类参保单位及个人可就近选择以上服务网点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