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16:57作者:王新老师
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关于申报2018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曲劳就〔2018〕3号
各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驻麒麟区中央、省、市属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和收缴计划下达工作,根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使各参保单位准确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失业保险费率
2018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为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以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按统计局统计口径。个人缴费基数依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标准申报,四舍五入到元。
三、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曲靖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表二)纸质表格一式两份;
(二)《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纸质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2017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纸质表一份。若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缴费工资总额与财务决算报表不一致的,需附差异说明;
(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纸质版一份;
(五)2017年12月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电子版)。
四、新参保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开户申请、《曲靖市失业保险单位基础信息表》(表一)纸质表一式两份,同时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曲靖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表二)纸质表一式两份;
(三)《曲靖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变更申报表》(表三)纸质表一式两份;
(四)《2017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纸质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