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3 09:15作者:才子老师
厦门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3月29日,财政部发布中央财政预算,“关于2017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中指出,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666.17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91.47亿元,增长13.9%。主要是从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此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也有所增加。
厦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月至8月的调整金额,将于8月15日前补发到位。
昨日,厦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及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公布了调整方案。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发约199元,总调整比例为6.04%。
这是厦门连续第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厦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将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涵盖5个群体,惠及20多万人
本次调整范围,涵盖2016年12月31日前纳入厦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且已办理退休、退养手续的人员,共涉及20多万人。
具体来说,包括了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农场职工和渔民、被征地退养人员、原上山下乡未安置就业退养人员、退休外来员工等五个群体。
厦门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调整方法和标准
月增加标准=定额调整部分+挂钩调整部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外来员工为60元);
挂钩调整标准:按2016年12月本人养老金的3%调整(提醒:这里的本人养老金不包含军转补贴和其他代发项目);
适当倾斜部分:对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我市平均水平3291元的企业军转干部,先补齐到3291元后再参加此次调整。
对高龄人员的适当倾斜部分将延续我市现有的标准和做法,即70岁至75岁的标准为100元,76岁至80岁的标准为150元,80岁以上的标准为200元。在退休人员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就自动为其增发相应标准的高龄补贴。该项工作已在日常完成,故无需进行专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