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17:26作者:三水老师
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 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这意味着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对于社保缴费基数,有人说越高越好,有利于养老。有人说越低越好,现在钱拿得多。社保缴费基数的变化,会带来什么?
1、调整基数源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虚高
社保缴费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标准是职工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包括每个月发的工资、年终奖、津贴和补贴等。
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如果参保职工的工资总额高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所以,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只有少数收入偏低和偏高者受影响,大部分人按照自己实际收入缴费的人不会受到影响。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每当上一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水涨船高”。在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社保缴费会增加使得实际到手工资变少,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2013年度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73元,201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324元,上限为11619元;度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76元,2015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626 元,上限为13128元;度我
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82元,2016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930元,上限为14646元。以按照下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为例,每月缴费金额将由2015年度的525.2元,增加为586元。
“每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布的时候,员工都感觉自己收入低。2015年度发布数据每月接近5000元,但感觉周围人的实际收入达不到这个水平。”滕先生是我市一家重工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部长,工龄超过20年,每月工资才刚刚5000元。“我的收入高于整个公司的平均水平,我们单位的收入在全市也不算差的,所以决定社平工资有虚高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