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7:45作者:王华老师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一)单位人资人员办理人员转移需要带的材料:
1、人员异地转入(人员原参保地区除市本级、广陵、开发外都需要办理人员异地转入):
(1)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人员异地转出(人员新参保地区除市本级、广陵、开发外都需要办理人员异地转出):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3)职工本人不能现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职工本人书面委托书一份。
(二)社保窗口办理完结后社保经办工作人员回给的材料:
1、异地转入由社保工作人员收取凭证;
2、异地转出由社保工作人员出具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1、非市区及广陵区交过社保的转移本地:
携带在本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手册(代码)去广陵区社保局开《社保续接单》
带着《社保续接单》去之前缴纳的区社保局盖章以及社保局给的资料。然后带好原手册、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去办理增加、申报即可。
2、外地转移本地:
先由本人去之前缴纳社保地开具转移资料、然后由公司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扬州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