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08:37作者:三水老师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482元的统计数据,银川市调整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具体为,2016年1月至12月,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确定为:上限为2015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5620元;下限为2015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125元;同时,对2015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低于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其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核定,即2368元。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在2015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确有困难的可选择按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0%或50%缴费,即选择40%,年缴费4545元,选择100%的,年缴费12496元。
另外,为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让每个职工都知晓自己的缴费情况,参保单位申报的《201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采集表》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