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3:43作者:才子老师
办理条件
1、已经领取过社保卡的中山参保人;
2、因社会保障卡遗失需要补卡、换卡的。
办理材料
补卡:
持卡人身份证正本(或户口簿正本);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补卡:
①持卡人或被委托人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并出具相关有效证件;
②在网点受理补卡申请后,缴纳相应卡工本费,缴费后领取《财政收据》和加盖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业务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业务办理表》(申请人联);
③持卡人于缴费20个工作日后凭《财政收据》和身份证正本(或户口簿正本)到申办网点领卡。
备注:
①持卡人在办理书面挂失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也不能再使用;
②办理补卡手续后,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不再受理卡工本费的退还手续;
③对参保人因住院就医需办理紧急制卡的,可向社会保障卡制发卡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疾病证明书或住院按金单),紧急制卡周期为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中山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中山市各区社会保障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理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制卡/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