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08:40作者:三水老师
1、社保咨询台处领取《单位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用申请表》,一式两份。
2、补缴社保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审核。
3、补缴社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单位出具一份补缴说明书(说明补缴的原因,并保证以后按时帮员工缴纳),加盖公章。
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即可。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桂春路南二里4号
联系电话:0771-550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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