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11:16作者:李天扬老师
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需及时至市社保局补缴保费。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密封人事档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非本市农业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单位办理—已经工作
1、单位经办人到咸阳市劳动保障局“异动申报”窗口打印断档补缴单
2、个人持业务单据到指定银行缴费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咸阳市劳动保障局打印收据。
个人办理—暂无工作
1、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咸阳市劳动保障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窗口打印业务单据
2、到银行缴费
3、缴费后持银行回单到咸阳市劳动保障局打印收据。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咸阳市秦都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渭阳中路1号
电话:(029)33229120
咸阳市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康乐路20号
电话:(029)8701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