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1:04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社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保费补缴、趸缴政策的缴费人,可向社保部门申请办理补缴、趸缴手续。
缴费单位(人)申请办理补缴趸缴业务的,先到主管社保部门办理补缴、趸缴相关手续,缴费单位(人)在社保部门成功办理相关业务后,在5个工作日后凭社保部门出具的补缴通知书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费。
经办部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税务机关
咨询电话:0752-2789225或12333
受理时间:工作日均可办理。
个人:《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补缴通知书》(由社保部门出具)
企业单位:《惠州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交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工资明细表(补交期间)、《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上述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取得社保部门出具的补缴通知书后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费,对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将即时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