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1:18作者:三水老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或未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员允许补缴。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应提供:
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的法律文书或劳动监察行政责令整改书和社保稽核意见书。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应提供: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可证明“有过工作经历”的材料
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缴费单位向缴费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业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工作人员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通过备案的,通知单位到申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未通过的,及时将材料退回单位。
办理时限:当日
办理费用:免费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宁大路)
地址:西宁大路69号附近
电话:0437-3225813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禄寿路)
地址:禄寿路8号附近
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东旭街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