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4:18作者:王华老师
随着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升,人们对社会保险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很多没有在用人单位参保的灵活就业者,也想要为自己上一份社会保险。本期医保百事通,就专门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个人窗口缴费参保的有关政策规定、参保缴费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相关事项等进行了梳理,方便读者更便捷的参保。
个人缴费人员参保范围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8号)规定,无论是本市人还是外地人,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在本市灵活就业的,都可以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人员首次办理参保缴费流程
首次参保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县社保分中心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联),再到社保协议服务银行缴费,可以按月、按季、按年进行缴费。个人缴费办理时间是每月1日至15日。目前,可以缴费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天津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滨海农商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
续接缴费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流程
续接缴费是指以前参加过社会保险,后来因为种种原因间断了,现在再次参保的个人缴费人员。续接缴费人员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两个月内的人员还需要携带《天津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到区县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联)。再凭缴费通知单,到社保协议服务银行缴费。办理时间也是每月1日至15日。
个人缴费人员缴纳养老和医疗的标准
个人缴费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范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年初公布,按照缴费基数的20%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20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6047元,按照6047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6047元与2912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